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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jz-lfw-0001-00129 发布机构: 晋中市文化和旅游局
生效日期: 2022-04-21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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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文化和旅游局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来源:政策法规科 发布时间:2022-04-21 浏览次数: 【字体:

晋中市文化和旅游局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过去五年,晋中市文化和旅游局根据省、市“七五”普法活动的部署和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落实市委、市政府法治晋中和法治政府建设的新部署,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大力推进干部职工普法教育、依法行政水平能力建设、推动全社会基本形成尊崇法律、遵守法律、信仰法治的氛围。为做好晋中市文化和旅游局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并结合本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 、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自信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紧紧围绕“十四五”时期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重点,以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主线,着力推进全民普法工作改革创新,着力推进普法责任制落到实处,着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大力弘扬践行太行革命精神,推动“八五”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努力成为文化和旅游法治宣传教育的省内市级范例。建成1个经常性开展普法的文化和旅游阵地,创作1个法治文艺作品,举办1场法治主题文化活动,打造1个法治主题文化场馆或旅游景区和1条法治旅游路线,拍摄1部法治微视频,不断丰富法治教育的手段和形式,不断扩大文化和旅游法治教育的受众群体,不断营造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氛围,在全省文化和旅游系统中率先基本建成广覆盖、高效能的新时代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体系。

三、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理论导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宣传教育理念和工作导向,做到普法工作为了人民、代表人民、服务人民,依法保障人民权益,促进人民高品质生活,将法落实到人民在问题的解决上来夯实法治示范区的社会基础。

——坚持服务保障大局。紧紧围绕省文化和旅游厅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普法,促进共同富裕建设法治保障水平不断提升,促进依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坚持高效统筹推进。充分发挥文化和旅游系统职能优势,坚持全民普法与事业产业发展一体推进,把普法融入文化艺术创作、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文化和旅游特色产业发展的各个方面。                 

四、工作任务

(一)推进文化和旅游系统人员学法用法。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系统各级党组织和机关干部学习重点内容,深入学习《习近平论依法治国》等,不断深化思想认识、筑牢理论根基,增强法治思维和法治自觉。组织开展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题的学习活动,推动全市文化和旅游系统党员干部早学习、早认知、早实践,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注重提质提效,创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二)深入学习宣传文化和旅游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维护宪法权威,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法治观念。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大力弘扬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等法治精神,教育引导公民正确行使权利、积极履行义务。充分利用“5·18国际博物馆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5·19中国旅游日”“9·27世界旅游日”“12·4国家宪法日”等特定时间节点,开展文化、文物、旅游、广电领域法律法规宣传。引导文旅企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增强依法兴文、依法治旅意识。

(三)构建法治宣传教育阵地网络。依托文化和旅游系统资源,积极利用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文化站、演艺公司、A级景区等公共文化阵地开展各种法治文化传播活动,谋划建设1个经常性开展普法的文化阵地,建立起常态化的普法格局。加强对各级文旅阵地各类法治宣传教育阵地的管理和运维,切实发挥其作用。

(四)加强地方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艺建设。加强法治文艺创作规划,发动文艺院团、文化馆(站)参与法治文艺创作。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大法治文化惠民力度,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法治文艺活动,在文艺作品中融入法治元素。鼓励社会团队参与法治宣传教育作品创作。鼓励社会团体、个人自发创作法治剧目,自编自演、自娱自乐,活跃基层法治宣教育工作氛围。

(五)培养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加强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开展执法人员素质能力提升活动,使用行政执法文明规范用语,强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意识,注重严格执法与普法宣传相结合,把普法融入执法的全过程。加强对全市法治宣传教育人才和群众法治文艺团体的培养和扶持,探索建立激励机制。有重点地培育、扶持一批常年活动在乡村、景区、基层的法治文艺团体。广泛招募各类法治宣传教育志愿服务人才,组建法治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提高志愿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八五”普法讲师团、高校法律教师、法律职业工作者、单位法律顾问等专家学者的作用,邀请参与普法工作。

(六)丰富法治主题旅游产品。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统筹用好游客中心、星级旅游饭店、等,以旅游为载体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各地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与文化旅游业融合发展,力争建设1个法治主题文化场馆或旅游景区,拍摄1部法治微视频,打造1条法治旅游路线,让群众和游客在旅游休闲中接受法治文化的熏陶。推动法治元素融入景区、旅游示范村、文化场馆、文艺院团建设,探索“沉浸式”“体验式”普法,创新文化+旅游+法治的新主题。

(七)开发法治主题文创产品。发掘一批在文创领域有一定影响力、号召力、凝聚力的优秀普法文创企业,进一步壮大法治文化创意产品设计队伍,提升法治文化创意产品设计水平,促进法治文化创意成果转化,推出结合“晋中礼物”“平遥礼物”等法治系列产品,鼓励开发公众接受度和认可度较高,有较强的示范引导意义的法治主题文创产品。

(八)数字赋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运用大数据,分析群众对法治宣传教育的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恰当用好数字技术、VR、AR等技术,增强体验感。注重线上线下双向发力,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运用青年人乐于接受的网络、数据技术,通过新媒体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五、工作步骤

第八个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从2021年开始实施,到2025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下半年至2022年上半年,市局制定全市文化和旅游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各县(区、市)文旅局、局直属各事业单位根据市、县两级普法办总体要求,结合本行业、本单位实际,做好全面宣传、发动工作,健全相关组织,制定本单位“八五”普法规划。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至2025年,各县(区、市)文旅局、局直属各事业单位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年度法治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重点突出、督促到位,确保规划全面贯彻落实。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5年,按照省文化和旅游厅的系列部署和要求,通过自查、抽查等方式,总结经验,查漏补缺,推动“八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全面完成。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市)文化和旅游局、局直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领导职责,加强领导、强化部署,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计划,纳入艺术创作规划、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全域旅游发展。

(二)完善工作机制。各县(区、市)文化和旅游局、局直属各单位要加强与司法行政部门协作,共同组织、协调、监督、指导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完善社会力量参与机制,鼓励形成全社会支持和参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良好工作格局。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强化日常考核,加强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定期对全市文化和旅游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检查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及时总结、及时反馈。

(三)培育推广典型。鼓励和支持各县(区、市)文化和旅游局、局直属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加强培育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先进典型,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建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示范点,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成果宣传和典型推广,形成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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