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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清明小长假旅游温馨提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9-04 浏览次数: 【字体:

        值此“清明”小长假到来之际,为帮助游客在出游时能够理性消费,谨防陷阱,依法维权,晋中市旅游执法监察支队提醒广大游客出游时应注意:

        一、选择正规旅行社。

        切记要选择具有资质的旅行社报名参团。报名时与旅行社签订正式的旅游合同,出团通知书一定要仔细阅读,对于疑问要向旅行社咨询清楚,缴纳团费应汇入签约旅行社的对公账户,并索取正规发票,如遇熟人要求游客将团款汇入其个人账户(微信、支付宝等方式转账)一定要慎重,谨防权益受损。关于旅行社资质如有疑问可拨打属地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电话查询。

        二、对不合理低价游说不。

        出行不可只图便宜,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低价游极有可能是旅行社分割报价,后期陷阱较多,旅行社不是慈善机构,不会干亏本的买卖。游客一旦发现旅行社的报价低于成本时,一定要提高警惕。“不合理低价游”陷阱主要存在于旅游服务过程中,引诱或欺骗旅游者参加购物和自费项目。旅行社低价组织旅游活动主要是吸引旅游者的目光,诱骗旅游者再次消费,将再次消费获得利益弥补团费中的“坑”。旅行社的报价越低游客参加购物和自费项目的次数就越多,后续花费就会越高,即使在合同中标明无强制消费,在购物店中游客也要进店停留足够时间,而别人参加自费项目时不参加的游客只能独自等待且很难得到妥善安置,因此旅游幸福感会直线下降。

        三、文明旅游,依法维权。

        广大游客出游时,自觉维护我国文明礼仪之邦的声誉和形象。遵守《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和《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等文明行为规范,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爱护环境,言行得体,杜绝不文明行为。旅行途中发生权益受损或旅游纠纷,游客应注意收集和保留相关证据,以备返程后维权投诉,切不可采取拒绝登车、登船等过激行为,人为扩大损失致使旅游活动不能顺利进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旅游投诉受理机构能够受理旅游投诉的时效是自旅游合同结束之日起90天内,超期则无权受理。

省、市、县(区、市)旅游局投诉咨询电话

山西省旅游投诉电话:0351-7325012

晋中市旅游投诉电话:0354-2636528

榆次区旅游投诉电话:0354-3368279

太谷县旅游投诉电话:0354-6228605

祁  县旅游投诉电话:0354-5243703

平遥县旅游投诉电话:0354-5868113

介休市旅游投诉电话:0354-7214412

灵石县旅游投诉电话:0354-7615505

寿阳县旅游投诉电话:0354-4626841

昔阳县旅游投诉电话:0354-4326370

左权县旅游投诉电话:0354-8632926

和顺县旅游投诉电话:0354-8122718

榆社县旅游投诉电话:0354-663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