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jz-lfw-0001-00011 | 发布机构: | 晋中市文化和旅游局 |
生效日期: | 2022-07-1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信息公开制度与保障 |
晋中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务公开组织管理规范及工作规范
晋中市文化和旅游局
政务公开组织管理规范及工作规范
一、组织领导
(一)本局应确定一位领导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
(二)本局应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构、配备专(兼)职人员和保障工作经费。
二、主管部门
(一)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职责范围内的政务公开工作。
(二)机关各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负责推进、指导、 协调、监督职责范围内的政务公开工作。
三、工作机构
(一)本局应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二)本局应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
(三)政务公开工作机构的具体职能主要是:
1、办理本行政机关的政务公开事宜;
2、维护和更新本行政机关公开的政务信息;
3、组织编制本行政机关的政务信息公开指南、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4、组织开展对拟公开政务信息的审查;
5、组织开展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工作;
6、本局规定的与政务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能。
四、学习培训
(一)局政务公开办公室应对本机关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二)局政务公开办公室应制定政务公开培训计划,把政务公开列入党员干部教育的日常培训科目,加强对本局机关工作人员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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