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jz-lfw-0001-00002 | 发布机构: | 晋中市文化和旅游局 |
生效日期: | 2022-07-1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信息公开制度与保障 |
晋中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根据《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中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市政办发电〔2022〕25号)文件要求,为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特制定如下:
一、围绕重点工作做好政务公开
(一)聚焦信息公开。做好政务信息发布工作,主动公开的各类文件、通告、公示、清单等信息,应确保在政务网站首发,应发尽发。在常态化做好公开文件解读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本级机关公开文件解读,解读率达到100%。
(二)聚焦执法公开。严格落实《行政处罚法》中关于行政执法公开的规定,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和“双随机、一公开”各项制度规定。
(三)聚焦社会关切。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推进决策执行公开、权责公开、服务公开、执法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对于政务舆情、执法监督、依申请公开、解读回应、重要事项等及时公开。
二、夯实行政规范基础
(一)规范发文流程。认真执行《晋中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规范政策性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发文流程,及时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报刊、广播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强化政务新媒体管理。完善政务新媒体开设运维管理机制。对保留的政务新媒体,按照一体化发展思路,政务新媒体全部接入本级政府门户网站,保障日常内容更新和运行管理。
(三)做好内容保障。按照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规范信息发布目录分类,优化栏目设置,实现动态更新调整,确保信息内容的来源、发布、分类、更新、调整进一步科学、规范、合理。注重内容发布的及时性、权威性和互动性,不断提高政策知晓度。
(四)开展指导监督。主要领导年内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汇报,统筹安排将政务公开有关规定、文旅工作计划、民生实事等重点工作纳入公开范围适时公布。对2021年度政务公开考核开展“回头看”查漏补缺。
三、强化政务公开各项措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科室)确定一名负责同志承担本机关政务公开工作领导职责,严格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明确承担政务公开的工作机构,强化工作职责,配齐专职人员。
(二)强化业务培训。要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作为学习重要内容,年内至少组织一次集中培训。
(三)细化责任。各单位(科室)要紧紧围绕当年工作重点,将政务公开作为科室完成任务的一项指标,客观评价政务公开工作,真正起到以考核促工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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