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jz-lfw-2020-00438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0-11-1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信息公开制度与保障 |
晋中市文化和旅游局考勤制度
为进一步严格机关工作纪律,加强完善职工考勤管理,推进机关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主体和职责
1、办公室负责全局干部职工的考勤管理、人事教育科科监督考勤管理制度的实施并留档备查。
2、科室主要负责人是本科室考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监督落实考勤管理制度。
(二)日常考勤
1、全局职工要严格遵守工作日上下班签到制度,工作时间坚守岗位,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串岗离岗等。上午签到时间为8:00—8:10,下午签到时间为14:30—14:40(夏季工作时间顺延30分钟)。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实行上班签到制度,签到必须由本人完成,不得改签、补签,他人不得代签。
3、上班期间因事外出,应当履行报告制度。局领导应当告知办公室。科室主要负责人应当向分管领导报告,其他人员向科室主要负责人报告,同时告知办公室,填写公务外出登记表。
(三)请假和休假
1、职工请假严格执行《晋中市文化和旅游局请销假制度》。
2、职工年休假严格执行《晋中市文化和旅游局年休假制度》。
(四)监督和处罚
1、机关纪委不定期对考勤情况进行检查、通报。
2、职工考勤作为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
3、考勤工作中弄虚作假、代人签到的,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办法等给予当事人相应处罚。
(五)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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